2016年古浪县纪委认真落实中央、省市纪委部署要求,正确把握运用监督执纪“四种形态”,始终突出“三个坚持”,有力推动了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。
坚持抓早抓小,切实强化提醒告诫。针对纪律审查工作中发现的党员干部苗头性、倾向性问题,做到及时提醒,及早防范。 2016年处理的380名党员干部中,诫勉谈话、组织处理及党政纪轻处分342人,占90%。
坚持动辄则咎,直查快处违纪行为。对纪律审查中发现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不力、违反民主集中制相关规定、侵害群众利益、发生重大违纪违法案件等情形的,及时处理到位,既严肃追究当事人责任,又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,坚决防止小错酿成大错。
坚持重拳出击,从严惩治贪腐案件。不断完善反腐败工作协调机制,加强纪检监察机关与司法机关、组织和审计部门的协作配合,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,不断巩固“不敢腐”的氛围。 |